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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XK星空体育—“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专场
XK星空体育XK星空体育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该系列的第八个专场——“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专场。
今年5月29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仲裁制度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果,为海南进一步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详细地了解该《规定》的相关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人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新闻发言人邓云秀女士;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郑勇先生;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先生;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先生;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先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二级高级法官李静云女士;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在海南自贸港内运营的优秀企业代表: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别是对海南仲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仲裁,是国际通行的、与诉讼并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便捷、专家裁决、保密性强、一裁终局、自主履行率高,域外可执行等独特优势,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受到广泛认可,研究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仲裁是最受欢迎的跨境解决争议方式。新加坡、香港等高水平自贸港的实践也证明,先进的仲裁制度是打造高水平自贸港的法律服务标配。令人欣喜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日前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打造一个新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迈出了关键一步,提供了法律支撑。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习在2023年11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2020年,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行稳致远,久久为功。”2020年6月1日颁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也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要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贯彻落实习关于涉外法治工作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XK星空体育,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海南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海南自贸港法赋予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对现行仲裁法作出适度变通和创新,如期出台了《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仲裁制度改革创新达到了新高度,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支点,将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工作创新发展。
《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全文共27条,在遵循仲裁基本制度的原则下,结合海南自贸港仲裁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着重在临时仲裁、名册外仲裁员选择等内容进行了变通和创新。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扶持与促进措施。明确省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财政、税收、人才政策、出入境和金融等方面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并对国际商事仲裁专业化建设、交流合作、业务引导等方面提出促进措施。
(二)在国内率先以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形式对临时仲裁制度作了规定。以是否由专门的仲裁机构来组织或辅助仲裁作为标准,可以将仲裁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临时仲裁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仲裁方式,至今仍葆有蓬勃的生命力,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普遍适用并得到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广泛认可。相比机构仲裁,临时仲裁具有更加灵活、费用更低、程序更加便利等优点,尤其在国际海事等领域,更是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我国早在1987年就加入了《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的公约》(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但是我国《仲裁法》在立法层面只承认机构仲裁,这次《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突破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率先在海南自贸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明确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与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可以在海南自贸港进行临时仲裁,丰富了商事纠纷解决工具箱,为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与国际接轨的临时仲裁制度服务。
(三)规范名册外仲裁员选择。《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从名册外选择符合仲裁法规定条件的仲裁员,在仲裁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自主权,将有利于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仲裁员参与仲裁。同时,为防范风险,规定从名册外选择仲裁员需披露该仲裁员的基本信息并经仲裁机构确认。
(四)充分发挥海南省仲裁协会职能作用。《规定》赋予省仲裁协会协助选择临时仲裁员,制定临时仲裁示范规则等职能,确保《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创新制度落地见效。鼓励海南自贸港内的仲裁机构聘任的境外仲裁员自愿申请加入海南仲裁协会,以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高海南仲裁行业的国际化水平、专业化水平。明确省仲裁协会根据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五)加大司法支持力度。仲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司法监督和支持。《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明确了海南自贸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临时仲裁的审查和执行,规定了人民法院经审查后执行保全措施、根据申请对调查取证给予支持等创新做法,着力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为了确保《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公布实施后能最大地发挥法规效力,下一步,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发挥海南区域、资源优势,借助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活动,广泛宣传推介海南仲裁制度,提升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可度,引导商事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在海南仲裁,在海南优先选择临时仲裁。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扶持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司法支持的相关措施以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各项规则、指引等。三是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仲裁协会和仲裁机构要主动“走出去”和“引进来”,加强与国际国内仲裁机构的合作交流,增进与境外争议解决组织的相互促进,促进海南仲裁行业人才培养和规则构建,积极打造“海南仲裁”品牌。四是增强集聚效应。努力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引导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和相关法律服务主体入驻海南自贸港中央法务区,逐步实现法治人才充分聚集,法律服务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五是加强行业监管。充分发挥仲裁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仲裁行业各项监督机制,规范仲裁队伍执业行为,提升海南仲裁公信力,促进仲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谢谢王磊先生的详实介绍,让我们对《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接下来,我们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请举手示意。有请第三排这位记者提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部法规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制定的第31部自贸港法规,是自贸港建设法治保障体系方面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在立法过程中突出以下几个特色。
(一)坚持仲裁基本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仲裁法的基本要求,遵循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等仲裁基本原则,对仲裁法进行细化、完善和创新,并进一步细化完善仲裁员选任、线上仲裁、保全措施申请等制度规定。
(二)运用好自贸港立法权。总结近年来我国仲裁改革发展尤其是海南仲裁改革实践经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适度变通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临时仲裁等创新措施。
(三)推进仲裁领域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一是鼓励境内外仲裁机构在海南自贸港设立或者合作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机构,开展相关仲裁活动。二是鼓励仲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聘请境外专业人士担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鼓励仲裁机构聘任的境外仲裁员自愿申请加入协会。三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仲裁机构与境内外仲裁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同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四)对接国际通行仲裁规则和实践。主动对接、积极吸纳国际通行规则,探索开展临时仲裁,引入“仲裁地”概念,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着力提高海南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扩大我国法律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
(五)紧扣务实、管用,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将海南省打造成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目标定位,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当前仲裁改革发展急需的制度安排,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的形式,力求法规条款的可操作和实用性。
(六)严格风险防控。严格在最高院规定的“三特定”(约定在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框架内推进仲裁改革,由海南法院对仲裁案件依法审查。省司法厅履行登记管理职责,落实相关风险措施。成立仲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
《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贯彻落实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省政府将如何支持和保障我省仲裁事业的发展?
感谢中央广播电视台记者的提问。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断推进,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尤为重要。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仲裁工作,2023年1月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要强化法规政策支撑,促进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仲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所以,支持和保障仲裁工作的持续发展,省政府刘小明省长和分管的相关领导作出了重要的部署和重要的安排。
下一步,海南省政府将聚焦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印度洋、太平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营造实施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认知度、接受度,形成支持和促进仲裁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法规实施的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省政府将进一步统筹有关部门在规划、资金、土地、人才、公用事业等方面加大对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优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出入境便利、金融支持等各项仲裁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促进我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建立健全仲裁监督机制,强化仲裁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仲裁活动的公正性、高效性,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优化仲裁执业环境。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鼓励和支持省内的仲裁机构与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前沿问题研究,推进信息、设施、服务、人员等资源共享合作。同时,也鼓励省内的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与当地司法机关、商事仲裁机构深化交流合作,持续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临时仲裁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的特色亮点,请问企业如何在海南开展临时仲裁?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用七个条文对临时仲裁作了规定,我主要从四个方面简要介绍。
一是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临时仲裁的主体范围。根据《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与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以及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选择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仲裁地的,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临时仲裁。特别是在国际海事、工程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选择临时仲裁可以明显降本增效。
二是如何选择临时仲裁的仲裁员。为最大限度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仲裁员的人数、自行协商指定仲裁员。省仲裁协会将公开发布临时仲裁员名录,名录内是经验丰富、经过专门培训、可以开展临时仲裁活动的仲裁员,各方当事人可以从名录中选择仲裁员。如果各方当事人无法选定仲裁员,由省仲裁协会商当事人确定。
三是如何确定临时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后,当事人可以约定临时仲裁程序适用的仲裁规则,比如适用国际通行仲裁规则或者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相关仲裁规则。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仲裁庭自行制定具体仲裁程序或者确定适用的仲裁规则。仲裁协会也会发布临时仲裁规则,供各方当事人适用。
四是协助临时仲裁。由于临时仲裁没有专门的机构协助,对当事人的专业性、合作度和仲裁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在临时仲裁进行过程中,如果各方当事人无法就选择仲裁员达成一致,或者仲裁程序的进行需要庭审场地设施、仲裁秘书等方面的协助,可以向仲裁协会或海南国际仲裁院提出。目前,海南国际仲裁院已经发布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协助临时仲裁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仲裁协会也即将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规则》,为临时仲裁提供全面协助。
为了确保临时仲裁制度更好地发挥优势,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与省国资委、贸促会、工商联等单位和海航集团、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农垦集团、中远海运等企业开展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仲裁需求。二是将于下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仲裁实务培训班,组织我省70名仲裁员骨干参加培训,邀请知名国际仲裁专家郑若骅、陶景洲等授课,并邀请海南法院的法官同堂培训,为临时仲裁制度落地实施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三是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推动尽快出台临时仲裁集中指定管辖规定等相关的配套司法保障与监督措施。四是积极与港澳地区开展交流合作,组织省内仲裁从业人员参加国际仲裁员大会、国际商事仲裁大会等重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仲裁的健康有序发展始终离不开司法的支持和监督,请问海南法院将采取什么措施支持我省仲裁事业发展,打造友好型仲裁司法环境?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了更好地支持海南省仲裁事业的发展,海南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致力于打造“仲裁友好型法院”。
一、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机制。《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突破性地规定了“仲裁地”“临时仲裁”等概念,这既是为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对标国际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也为法院司法审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海南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带来的变化加紧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持续完善司法支持和监督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质效。海南法院将以支持和促进仲裁发展为导向,充分尊重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尊重当事人依法自愿选择仲裁的解决途径,依法维护仲裁协议的效力。对涉及仲裁的有关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的申请,将依法予以支持和协助。依法承认和执行境内外仲裁裁决,对虚假仲裁依法甄别和处理。海南法院还将适时发布司法审查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审查理念和审查标准,确保案件裁判尺度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审判、仲裁业务沟通交流和研讨,增进相互了解,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仲裁机构反馈仲裁司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发回重裁前与仲裁机构的沟通机制,助推仲裁公平公正。还将携手相关部门开展仲裁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识,充分发挥仲裁多元解纷作用。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中有六条提到仲裁协会,请问协会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
感谢提问!您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任务的推进成效,海南省仲裁协会于2024年4月成立。成立仲裁协会是海南自贸港积极建设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重要实践。仲裁协会目前共有单位会员2名,个人会员50名,全面吸纳了海南仲裁行业的诸多精英专业人士,其中包括很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专家。
关于协会的角色定位。协会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这个目标而诞生,致力于成长为海南仲裁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带头人”。在成立之初,协会的专业性已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于今年5月受邀参加了在香港举办的全球顶级的国际商事仲裁盛事——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在国际商事仲裁舞台上发出了响亮的海南声音。
关于协会的具体作用。概况来说,协会将充分利用《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各项促进措施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制度方面先行先试的探索定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服务海南自贸港发展。海南省仲裁协会通过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增强国际社会对海南自贸港法律体系和司法公正性的信心,为海南自贸港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打造海南仲裁特色IP,提升海南仲裁的行业公信力、专业竞争力、国际化水平。
2.统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组织协会会员和在海南省内工作的具有仲裁员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仲裁实务工作、理论研究和专业服务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落实《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精神,提升海南自贸港仲裁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行为规范。对标国际最通行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制定出台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规则,为国际规则与中国法律作好制度衔接,确保《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创新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构建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符合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的纠纷解决机制。
3.培训、联络、服务与保障。我们将成立宣讲团,有针对性的持续进行宣讲和推介。协会通过积极协调仲裁与政府、企业和其他行业的关系,并探索引入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业务机构、探索共享丰富的国际多元化仲裁人员储备的合作,为开展临时仲裁提供庭审场地设施,协助组庭等全程保障服务,进一步提高海南仲裁行业的整体国际化水平,扩大海南仲裁国际影响力。
请问海南国际仲裁院如何按照《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要求,发挥其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
谢谢您对海南国际仲裁院的关注。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海南国际仲裁院是省委、省政府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改制设立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2020年海南国际仲裁院在全国率先完成机构改制,实现了决策机构、治理机制、仲裁规则、仲裁调解队伍、调解机制、执行机构“六个国际化”,仲裁机构改革和制度集成创新走在全国仲裁机构最前列。现有境内外仲裁员1367人,其中境外仲裁员占近1/3。改制以来,受理仲裁案件11731件,标的额289.2109亿元,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0件;受理商事调解案件220件,标的额16.5503亿元;受理涉外案件159件,标的额17.84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中央将海南省确定为全国四个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海南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2023年获得仲裁公信力评估“全国十佳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荣誉称号,是连续两届荣获“双十佳”的五家仲裁机构之一。
《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发布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海南国际仲裁院将积极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全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
一是加强对《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落实。特别是组织仲裁员、仲裁秘书等对《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进行系统学习培训解读,确保全面掌握规定的精神和内容。通过官网官微等平台和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是我院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省政府聘任境内外知名仲裁专家学者组成。我院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持续深化改革和制度集成创新,已建立起一支覆盖全球的仲裁队伍,仲裁规则达到国际一流标准,健全完善案件管理、仲裁员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仲裁国际交流合作,已构建形成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的“四梁八柱”,海南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为了协助实施临时仲裁,2023年11月1日海南国际仲裁院发布实施《协助临时仲裁工作规则(试行)》,可以为临时仲裁提供仲裁员指定、仲裁秘书、庭审设施等国际先进高效协助服务。我院将不断借鉴吸收国际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丰富完善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体系,全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
中央决定把海南省打造成为服务海南自贸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我院作为省政府组建的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将充分发挥机构建设、仲裁队伍、仲裁规则高度国际化等优势,以高度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担当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重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各级政府、法院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高质量完成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把海南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新高地,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谢谢王雪林先生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记者朋友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欢迎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持续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续推送的相关信息。
《海南国际商事仲裁规定》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报道好我省仲裁制度改革创新和涉外法治工作的进展成效,助力海南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专业的争议解决途径,吸引更多的国际商事活动选择海南作为仲裁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和各位嘉宾的积极参与。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